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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金融分院关于发放毕业证的通知

 

赣旅商院会分院发[2010]9

 

 

会计金融分院关于发放毕业证的通知

 

 

 

一、发放毕业证条件

1、成绩合格、毕业论文合格、实习手册已交、实习合格、不欠学费。

2、根据学院“双证”要求,必需提供在校内获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、会计电算化证、统计从业资格证、保险从业代理资格证、银行从业资格证的五证中的任何一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。

3、如果本人不能够来校领取需要别的同学代领的,必须要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,委托书上必须注明:遗失或丢失毕业证及相关类似问题的,后果由本人自负,与本分院无关。(分院温馨提示:为了省心、省事、安全,最好是本人前来领取)

二、发放毕业证的时间

第一阶段:201077日至20日(每天上午8001130  下午200430

第二阶段:2010910日后(每周二、五下午230430)因新生开学事宜较多,故将第二阶段发放毕业证的时间定于2010910日后。

三、发放毕业证的地点

第五教学楼405办公室

四、联系人

老师:13979106798       电话:07913771921

老师:15970676558       电话:07913771933

五、不符合发放毕业证的同学请与分院办或本班班主任联系,进行补考及相关手续的办理。

六、本通知解释权归分院办公室。

七、相关户籍提示:

请分院学生在75715日来校领毕业证的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办理户籍迁移手续。

715后需要办理户籍手续的学生,请到户籍办公室门上看联系电话,拨打电话联系办理户籍业务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会计金融分院

         2010-6-26